(新加坡28日訊)獅城人通關新山遇阻問題接連不斷,引起網民關注,再有獅城人分享3年前護照無蓋章即刻發現,馬上要求補辦後順利通關,險過剃頭。
《新明日報》昨天報導,一名獅城男子稱與4名友人共車到大馬遊玩,經新山關卡被大馬官員檢查護照後順利出關,豈料回國時獅城男才發現護照無蓋章,被扣留7天與罰款3000令吉(約930新元)。
新聞見報後,另有讀者陳先生(62歲,退休)通知該報,他與妻子和男性友人在約3年前,駕車入境新山關卡時,也有類似遭遇。
「當時我在車裡,把3本護照給了官員,官員一一檢查護照,做出蓋章動作。我聽到發出蓋章聲音,但好奇為何3本護照,只有兩次蓋章聲?」
他從官員接過護照後,吩咐友人趕快檢查,發現友人護照無蓋章,於是請示官員,對方接過護照與蓋章後,順利離開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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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此經歷至今記憶猶新,也在閱讀有關新聞報導後,對於再駕車入境新山表示有所顧慮。他希望以自己的經歷,提醒前往新山的獅城人,通關時再三檢查護照。
有人蓋章日期錯
通關護照無蓋章,到底是誰的責任,網民褒貶不一。
也有網民稱通關大馬時,發現護照上的蓋章竟是錯誤日期。
不少網民留言說,當護照交給官員處理後,發現護照有問題時,到底是誰的責任?
有網民指若在外國,官員會被懲罰,因為是官員疏忽,但也有網民反駁稱,官員有權將通關者扣留起來。
此外,受訪律師表示,大馬法律指通關者有舉證責任,來證明自己合法入境大馬。
大馬律師吳思漢(36歲)接受訪問時說,根據大馬的移民法律條文,通關者有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
換言之,通關者在入關後應第一時間確保自己護照有無蓋章。
他指出,如通關者經關卡人員檢查護照後無蓋章,可向移民局的上司投訴。
「其實當發現護照無蓋章,應馬上在關卡補辦蓋章,如果入境時無蓋章,一旦離開了關卡,理論上已視為非法入境。」
他也說,通關者入境後如果向移民局自首,會被扣留接受調查,罰款才獲准出境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