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一名新加坡男子本月初與4名友人共車到馬來西亞遊玩,經新山關卡被大馬官員檢查護照後順利出關,豈料回返獅城時,才發現護照無蓋章,遭扣留7天與罰款3000令吉,開心旅程變夢魘。
該名男子的父親向《新明日報》繪述,兒子與4名男性友人結伴,他們年齡介於25歲至27歲,一行人是在本月7日,上午約11時,開車從兀蘭關卡進新山,駛入通關櫃檯時,經移民官員檢查護照後出關,到吉隆坡與新山遊玩5天。
「其中一名友人在吉隆坡搭乘飛機回新加坡,無遇到任何通關問題。剩餘4人在本月11日,約下午4時,抵達新山關卡,準備出境回來新加坡時,被櫃檯官員攔下,指4人無入境記錄,護照無蓋章。
兒子通過電話求助
這位家長透露,當下兒子與友人們被告知將被扣留在關卡時,已嚇壞了,不知如何是好,兒子通過電話通知他求助。
「我馬上致電新加坡駐新山總領事館求救,終於在本月13日見到兒子一面,當看到兒子被扣上手銬時,我很難過。」
據他了解,雖然是4人返回新加坡,但因有一人是馬來西亞人,對方被允許回到新山住家,並在本月16日到關卡做筆錄。
Advertisement
他說,與兒子一起被扣留的另兩人是外國人,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3人被扣留7天後,每人被罰3000令吉,本月17日才得以出關回家。
家長指出,據其兒子透露,3人被扣留前,有官員詢問他們:「你們有錢嗎?」,3人皆說沒有。
遭大馬移民局扣留的獅城男子,護照被蓋章註明曾被罰款3000令吉。(圖由受訪者提供)
「官員指如有錢,可用來買食物,但兒子與友人們被當局扣留,不解如何可買到食物?」
當他獲知兒子本月17日可付罰款後獲釋,當天上午11時與另一名兒子友人的家長駕車到新山關卡,才知曉兒子與3名友人被釋放後,搭乘公共巴士回到兀蘭關卡。
根據被扣留的獅城男子出示罰單顯示,他與另兩名友人是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非法逗留)下,每人被罰款3000令吉,罪名是無有效的通行證/許可證入境。大馬籍友人則沒被罰款。
關卡人員沒查看護照是否有蓋章
他與友人對此經歷感到不滿,就連看管他們的執法官員都稱,他們因「小事」而被關在扣留室,感到費解。
「當初我們被扣留前,已經向官員解釋過,當我們入境新山關卡,從關卡人員接過護照時,沒有查看護照是否有蓋章。」
被扣留的獅城男子透露,扣留室環境猶如監獄般簡陋,空間小過籃球場的1/3,吃喝拉撒睡都在扣留室內,每人只有一個單薄的被單,晚上很冷。
「我在被扣留首日很累,因大家在辦公室被扣留了6小時,隨後被帶到樓上的扣留室內。除了我們3人之外,還有另兩名印尼籍非法移民。」
他回憶,扣留室角落只有隔著板子的「廁所」,一個蹲式馬桶與水桶,他們每天沖涼一次,打開水龍頭將水桶裝滿後,用杯子充作水瓢沖涼。
他申訴,遭扣留的首兩天,沒分發到洗漱用品,第三天才分發到牙刷與牙膏,且是友人通過領事館求助才有。
他稱扣留室的伙食難以下咽,例如雞肉硬得如橡膠,米飯也很硬。
「睡在硬地上,我們只可以勉強入眠,我在第二晚終忍不住哭泣。」
一同受訪的母親終忍不住淚水,想到兒子的經歷如同「坐牢」,難過流淚。
貼文提醒旅客 應確保護照有蓋章
其父親不解,為何當局扣留兒子等人這麼久,揚言將向新加坡外交部反映此事。
新加坡駐馬來西亞吉隆坡最高專員公署、新加坡駐新山總領事館在面子書貼文提醒,獅城旅客通關時應確保護照有蓋章。
馬華全國公共服務投訴局副主任蔡建文受訪時透露,當局在過去兩周接獲3起投訴,共有4名外國人在午夜或凌晨時段,從新加坡入境柔佛州時,疑一時不察,僅掃瞄一處即通卡後驅車進入大馬,卻在離境時被發現入境時護照上沒蓋章,接受最長為期兩周的調查。
「4名從是獅城入境新山的外國人,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指上述案例並非首次,相信未來可能還將會發生。他已向移民局官員了解情況,對方指出,外國公民入境大馬時,護照上必須蓋章,若當時櫃檯無執勤人員,他們可到移民局辦公室蓋章。
「隨著馬新進一步開放,往返兩國的民眾越來越多,該事件也給通關者敲響警鐘,大家通關時要多加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