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巫統京那巴當岸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貪污案證人指出,他在邦莫達的指示下投資了信託基金,因為他是在邦莫達任命為聯邦土地統一與復興公司(FELCRA)財務長。
FELCRA前財務長阿茲米阿布沙瑪是邦莫達夫妻貪污案的第26名控方證人,他曾經在一家官聯公司工作,並在2014年8月加入FELCRA,但短短一年後就離職。
他指出,當時他還在試用期,由於該投資建議來自該公司董事長邦莫達,因此他沒有向該公司首席執行員南利阿布巴卡彙報此事。
他坦言,他當時並不了解FELCRA的工作文化,即公司內存在兩個陣營。
他在接受副檢察官蘇菲安盤問時如是說。
此前,他曾在法庭上供稱,他是被比他更早進入公司的時任首席投資官祖卡拉南因告知,公司內部存在兩個陣營,分別由邦莫達和南利領導。
蘇菲安質疑,阿茲米為何要繞過首席執行員,去聽從邦莫達的指示。
蘇菲安:你為什麼要聽從邦莫達的指示,且還繞過了首席執行員?
阿茲米:是董事長(邦莫達)批准了我擔任財務長一職。
蘇菲安:如果不聽從董事長的指示會怎麼樣?
阿茲米:我當時沒有想過這一點。
阿茲米供稱,在2015年5月4日於一家酒店進行的深夜會議上,邦莫達指示他召開董事會,議決投資1億5000萬令吉。
他指出,在FELCRA任職期間,他與邦莫達的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並沒有專業或普通的關係。
「我只見過她2、3次,但從來沒有與她交談過。」
他說,他當時不知道芝芝也參與了信託基金投資。
邦莫達和妻子是在2019年5月,因涉嫌FELCRA280萬令吉貪污案雙雙被控,分別面對3項貪污和串謀罪。
邦莫達被控在擔任FELCRA非執行董事時,通過妻子芝芝向大眾信託基金公司投資代理人280萬令吉匯進,作為取得第二財政部長批准FELCRA向該基金投資1億5000萬令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