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一群年輕律師組成「青年律師運動」,向大馬律師公會提出2大訴求。
這2項求包括,要求律師公會選舉採取直選制,以及為實習律師爭取最低薪資福利。
律師張嘉恩指出,律師公會有著捍衛人權的形象,而勞工權益其實是人權重要的一部分。
她說,大馬勞工權益看似在慢慢進步,但令人遺憾的是,律師公會並沒有把實習律師當成勞工的一部分。
她表示,「青年律師運動」要求律師公會的選舉以直選制進行,而不是複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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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直選制,我們才知道競選職位的人是誰,而這個人的想法、意識形態、價值,是不是和我想投的是一樣的,和我們的理念是不是一樣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每個被選上的人,都能對其他律師公會律師負責。」
她說,「青年律師運動」也要求律師公會把最低薪金制寫成一個指南(guideline )或裁決(ruling),同時提到相較於普通指南 ,裁決才能約束律師樓,保護實習律師免受剝削。
「青年律師運動」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大馬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日前接受《透視大馬》的訪問,做出回應。
代表的律師包括張嘉恩、吳家毅、陳富生、阿錫阿里和凱魯沙禮占等成員。
謝依琳當時說,制定實習律師的最低薪資可能適得其反,尤其是小型律師樓,因此引起爭議。
她也說,吉隆坡和其他地區的最低薪資未必是一樣,有關地區的律師樓可能會因此在聘請實習律師方面面對困難。
對此,律師凱魯沙禮占表示,他本身作為一個小型律師樓擁有者,謝依琳和律師公會應該停止再找藉口,採取行動解決這個問題。
他質疑,如果政府有政治意願將最低薪金設定在1500令吉,律師樓為什麼無法跟隨這個決定?
詢及多少才是合理的最低薪資,凱魯說,他本身沒有一個特定的數據,但他明年起可以招聘實習律師,他將給予的最低薪資是3000令吉,而他能力所及可以依據這個數額,聘請2名實習律師。
他表示,對於有者說會面對財務困難,這是有關律師必須解決的事,因為他們能夠聘請實習律師,意味著他們已經執業至少7年了,如果無法支付最低薪金給實習律師,那麼就應該檢視他們執業的模式。
「你必須解決你的問題,你不能採取簡易捷徑,說『我們有財務問題』,所以不給(最低薪資)。」
律師阿錫阿里則指出,律師公會應該展開一項調查,看看多少人是因為薪資不能應付生活開銷而離開法律界。
他表示,若律師公會依然不採取行動,「青年律師運動」不排除會採取更嚴厲的行動,如一個針對律師公會的正義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