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勞27日訊)失業男子因太想要一部手機,而搶劫婦女的iPhone手機後,被判監禁24個月以及鞭笞一下。
被告是在昨日,在推事法庭經口譯員宣讀指控後表示認罪,法官諾瑪依斯邁因此對36歲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再納作出判決。
根據控罪,被告被控在5月23日下午5時30分,在馬口一家保險公司的櫃檯搶劫一部iPhone 12 pro手機。
被告干案時,曾語帶威脅說會致傷受害者,導致一名42歲的婦女陷入恐慌情緒中。
被告已牴觸刑法法典第392條文(搶劫),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最高14年監禁、罰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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