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訊)深信1000令吉可在一個月內獲得500令吉高回酬投資!華裔單親媽媽被才認識一周的華裔男子,騙走3500令吉投資金。
來自芙蓉的林女士(35歲),是在手機應用程式「探探交友app」(Tan Tan)里與一名化名為劉坤沙的男子認識一周後,就被對方提出從泰國引進服裝的投資計劃,可以得到高利潤及高回酬。
受害者鑒於手頭緊,因此在短短3周內,前後把3500令吉匯給對方,詎料,在相隔一個月詢問本身的利潤時,不僅被對方拖延,甚至還自導自演,以不同電話號碼自稱是「朋友」、「妹妹」,試圖要從受害者身上再撈一筆錢,不過最終被她揭發。
由於受害者匯款銀行記錄無法證明受騙,因此,在把本身受騙的經歷在面子書分享後,才恍然大悟逾10名女性也被同一人以同一個手法行騙,大家受騙額數介於3000令吉至3萬令吉不等。
為避免再有女性上當被騙,林女士今日通過羅白州議員周世揚召開記者會,現身說法本身的遭遇,作為警惕。
她在記者會上闡述,她通過「探探交友app」認識朋友已多年,但卻是第一次遇到老千。
她指出,她是在今年1月份認識33歲自稱來自仁嘉隆的劉坤沙,過程中,對方一直遊說她投資從泰國引進服裝,以獲取高回酬。
她說,嫌犯外表光鮮、駕豪華車等,而且嫌犯也常在面子書做慈善,捐獻給老人院、孤兒院、租用地方作為流浪漢居所等為名進行直播籌款,所以讓她覺得對方是一名可信的人,因此在不疑有詐之下,便答應對方投資。
「由於我當時手頭緊,且在多次與對方見面了解這項投資後,深信可以在短期內獲得高回酬,於是在1月尾匯款1000令吉作為投資資金,爾後,在短短3星期內,相續再匯款2500令吉給對方,共匯款了3500令吉。」
她說,她在3月份聯絡對方詢問關於自己賺取的錢時,自稱是對方朋友的一名男子就稱他在泰國,回來後再聯絡。
「不久後,我卻接獲WhatsApp短訊,一名自稱是嫌犯妹妹的女子指其哥哥已經從泰國把我的錢匯回來,不過,需要我先付450令吉,因她要包車去取錢,頓時令我起疑,拒絕付這筆錢。」
她指出,由於心存懷疑,她重新查詢嫌犯「朋友」及「妹妹」的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的狀態欄,發現寫的字眼完全一模一樣,進而識破嫌犯自導自演,假冒朋友及妹妹,以便再度向她行騙。
無論如何,林女士表示,目前她已經無法聯絡上對方,而報案時,警方也稱證據不足於證明對方行騙,因此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女性勿上當。
羅白州議員周世揚表示,如今的騙案已明目張膽的進行實體行騙,以與女性成為朋友為餌,見面遊說以小資本投資,獲取高利潤、回酬,讓大家不疑有詐地上鉤受騙。
他說,警方在根據受害者提供嫌犯資料後,查到嫌犯曾在2008年因吸毒留有記錄,且擁有孩子。
他指出,根據受害者在網上與其他被騙受害者聯繫,得知大家介於2018年至2021年期間被騙,由於涉及的額數不大,因此大部分都沒有向警方作出投報。
周世揚希望警方能夠針對類似的欺騙案進行調查,避免更多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