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疏忽駕駛致2人身亡 被判監禁2年罰款

2022-05-26     緣分

無業青年疏忽駕駛致2人身亡 被判監禁2年罰款無業青年疏忽駕駛致2人身亡 被判監禁2年罰款失業青年危險駕駛撞死兩人坐牢兩年罰5千。

(斗湖26日訊)無業青年疏忽駕駛導至有人因此喪命,今天被推事判坐牢兩年罰款5千令吉。

被告Mohd Ali Tammalun,26歲因觸犯了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向推事Amir Shah Amir Hassan認罪。

他被控於2020年2月7日下午3時35分在斗湖仙本那路55公里犯下錯誤導致25歲的青年Surtrisno以及21歲的青年Gyatri Usman死亡。

當時他駕駛四輪驅動車載3人從仙本那往斗湖途中發生交通車禍。

據悉當時他危險超車不果進入對方車道撞到一台有兩人的機車。

警方主控官李祖安助理警監在庭陳陳情時要求因為公眾利益以及給予公眾教育應給最嚴重刑罰。

Amir Shah判他坐牢兩年及罰款5千令吉,若他不能繳交罰款需坐牢6個月替代,駕照也暫吊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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