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來自亞羅士打的31歲志工,原本想通過網上購買二手車,作為載送殘疾人用途,但不幸被騙走10萬令吉。
吉打州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依烈斯奧瑪在文告中說,男事主是於今年3月在吉北本同通過面子書看到一個售賣二手車的面子書帳號,並有興趣購買一輛豐田Voxy休旅車作為殘疾人協會用途,之後通過WhatsApp與賣家聯繫。
他說,男事主較後被指示支付款項。基於信任及很想買車,事主在4月至5月期間,分階段匯款共10萬令吉到對方銀行戶頭。
由於賣家遲遲沒有交車,事主也無法聯繫上對方,驚覺自己受騙,而到警局報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