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稱銀行有足夠存款 無需用基金會的錢支付個人帳單

2022-05-25

(吉隆坡25日訊)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他的個人銀行帳戶的每月餘額足以支付他的信用卡帳單,他根本無需動用健康思維基金(Yayasan Akalbudi)的資金來支付自己的卡債。

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3100萬令吉資金案今日續審,扎希在庭上供證時指出,是他的前執行秘書瑪茲麗娜疏忽地使用基金會的支票,來支付他的個人信用卡支出。

「每個月我個人銀行帳戶的餘額足以支付我的個人信用卡。」

問及為何瑪茲麗娜會使用基金會支票來支付個人信用卡帳單時,他指出,這是因為瑪茲麗娜粗心大意,錯誤使用基金會的支票支付。

瑪茲麗娜早些時候在法庭上的證詞中也承認疏忽,因為她不知道、不確定和不記得有關信用卡帳單的管理

阿末扎希之前在法庭供詞中指出,他在2014年至2016年期間,他的銀行帳戶餘額最低為10萬令吉,最高則是60萬令吉;而同期他的信用卡帳單則介於600令吉至21萬5000令吉之間。

現年69歲的阿末扎希在挪用千萬健康思維基金資金案中面對47項指控,包括12項刑事失信、27項洗錢和8項貪污罪。

對於刑事失信指控,他被控使用這些資金支付了6筆款項,用於支付他的個人信用卡使用、保險單和個人車輛執照、向律師事務所匯款,以及向馬來西亞皇家警察足球協會捐款。

這些罪行於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間在印度清真寺附近的阿里芬銀行分行犯下,牴觸了刑法法典第409條文,一旦罪成,監禁期限為2年至20年,並處以鞭刑和罰款。

阿末扎希也被控8項賄賂罪名,他被指控收受3家公司的賄賂,即Mastoro Kenny IT Consultant&Services、Data Sonic Group Bhd和Profound Radiance Sdn Bhd,以作為他的酬勞,並以內政部長的身份,隨後幫助這些公司獲得MyEG項目,提供護照晶片,並分別被任命為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移民簽證一站式中心的運營商。

他被控於2016年7月15日和2018年3月15日在孟沙馬銀行廣場分行犯下此罪行,牴觸了2009年大馬反貪會法令第 16 (a) (B) 條文。

他也涉嫌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間,於孟沙馬銀行廣場分行和吉隆坡武吉免登Marhaba有限公司,從事涉及非法活動收入的直接交易而面臨27項洗錢指控。

他牴觸了2001年反洗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收益法令第4(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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