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地咬24日訊|為了杜絕醉酒駕車行為,根地咬交通警察部經常舉行「酒駕行為」行動,晚上到各主要道路設立路障,檢查往來汽車,取締醉酒駕車者。
執法警察在日前的「酒駕行為」檢舉行動中,向多位檢驗到酒精含量超標的駕車人士開出罰單。除此之外,當局也針對多位觸犯其他交通規則的駕車人士開出罰單。
據悉,在1987年交通法律45A(1)條文下,如果觸犯酒駕行為,將被判罰坐牢不超過2年,或是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及不超過3萬令吉。
根地咬警察局交通部將會不定時舉行「酒駕行為」行動,以配合政府提倡的杜絕酒駕行為,以及取締販毒行為,維持社區及道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