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在高庭否認失信健康思維基金為數1795萬3185令吉21仙的資金,並表示他是基於其前執行秘書經常犯下疏失,才會將這筆款項轉移至一家律師樓。
這筆金額涉及阿末扎希12項失信控狀中的第6項。
現年69歲的阿末扎希在進入第4天的自辯程序中,接受本身律師拿督阿末再迪的提問時說,他委任劉易斯與夥伴(Lewis & Co)律師樓代為管理健思基金的款項,是因為瑪茲麗娜在管理他個人和健思基金的財務時,經常犯下疏失。
「法官閣下,誠如我在一開始的證詞中指出,瑪茲麗娜多次犯錯,包括支票上的金額與文字不符,以及沒有根據指示發送信用卡月結單和其他文件。
「轉移基金的錢至一家律師樓並非是要失信,而是使用這家律師樓管理基金客戶的帳戶,因為上述的律師樓有具備能力的職員,以看好上述的帳戶。」
阿末扎希一共面對47項控狀,分別是12項失信、8項貪污及27項洗黑錢,所涉金額超過1億令吉。
高庭是在今年1月24日宣判阿末扎希的所有控狀表面罪名成立,諭令他出庭自辯。
阿末扎希提到,他多次給予秘書,也是控方第90名證人的瑪茲麗娜勸告和指導,因為她並沒有會計背景。
「她只會道歉,然後重蹈覆轍。除了想其他方法,以將存在(艾芬銀行)來往帳戶的健思基金的所有資金,轉移至一家有會計師和簿記員、顧好客戶帳戶的律師樓之外,我還有什麼選擇?」
詢及在眾多律師樓中,為何選擇劉易斯與夥伴以管理健思基金的款項,阿末扎希說,一名在內政部的官員介紹劉易斯與夥伴的律師給他。
至於將健思基金的款項轉移至劉易斯與夥伴,他解釋,他本身已指示艾芬銀行,以將1795萬3185令吉21仙的款項轉移至劉易斯與夥伴的客戶帳戶,而這筆錢仍是歸健思基金所有,而非歸Al Falah基金、該律師樓或其他人所有。
阿末扎希指出,他不曾指示瑪茲麗娜動用健思基金的10萬7509令吉55仙,以支付車險和汽車執照。
「我不知道瑪茲麗娜會使用預先簽名的支票,以支付私人擁有的車險和汽車執照。」
「我預先簽名的支票是供緊急使用,比如付款給承包商,以供健思基金當時正在落實的興建計劃,或我身在海外時必需清還的緊急付款。」
本案將於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