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4日訊)民主行動黨峇吉里國會議員楊美盈呼籲,政府撤銷可再生能源出口禁令,以便馬來西亞的可再生能源業者可以參與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第二次的招標活動。
她透露,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去年11月12日發布第一份關於進口高達1.2吉瓦電力的招標書(RFP),提交招標書(RFP)的截止日期為今年6月14日。我國的可再生能源業者很可能會錯過這一輪的競標。
「第二份的招標書將會在本季度開放。若位於我國的可再生能源業者成功中標後,無論外國或本地的可再生能源業者皆可在馬來西亞設廠並將電力出口至新加坡。這將為馬來西亞帶來更多的綠色投資,並創造更多的綠色就業機會,例如工程師、技術員和分析師等等。」
她促請,政府允許可再生能源出口至新加坡,以吸引更多外資及創造更多綠色工作,
楊美盈也是前能源、科技、科學、氣候變化和環境部長,今日發表文告,作出上述呼籲。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發布的第一份招標書,指定電力進口商從2027年開始向新加坡進口和銷售1.2吉瓦的低碳電力。
楊美盈說,2018年至喜來登政變發生之前,我國一直就可再生能源出口課題上積極地與新加坡密切接洽,她在擔任能源、科技、科學、氣候變化和環境部長任期時,與新加坡當局幾乎每一次的雙邊會談中都將可再生能源交易列入議程。
「我們當時看到越來越多跨國公司設下雄心勃勃的碳中和目標,再加上其中許多跨國公司都把區域總部設立在新加坡,因此未來新加坡將需要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在其電力組合中。對大馬而言,我們十分願意出口可再生能源,因為這將為我國的綠色經濟和綠色工作帶來增長。」
她說,正如預期,新加坡政府去年10月25日宣布,至2035年為止將進口多達4吉瓦的低碳可再生能源。如果大馬率先完全占領這個潛在的市場,這將能為大馬吸引高達60億令吉的私人投資及創造約5萬個就業機會。
「當然,馬來西亞不可能獨吞這塊餡餅,但由於地理優勢,我相信馬來西亞仍可從中分一杯羹。然而,馬來西亞政府去年10月突然宣布禁止出口可再生能源。」
楊美盈透露,她在國會提問相關禁令的原因,獲得的答覆是出口可再生能源(包括出口可再生能源附帶的碳信用額 (carbon credit)將阻礙馬來西亞實現我們的碳減排目標,即《巴黎協定》中的「國家自主貢獻」的碳減排目標。
她表示,上述算法是有缺陷的,國內的太陽能、生物能源和小型水力發電的未開發潛力分別為269吉瓦,3.6吉瓦和2.5吉瓦。截至2020年為止,全國總裝機容量僅為34.6吉瓦,馬來半島、砂拉越和沙巴分別為27.2吉瓦、5.7吉瓦和1.7吉瓦。換言之,我國未開發的可再生能源的潛能可為超過8個馬來西亞提供電力!」
她強調,大馬能夠履行「國家自主貢獻」 承諾的同時,大量出口可再生能源。
「最近,我看到首相及許多內閣成員打著招商的名義環遊世界。 我希望,他們也能意識到,在我國自家門口已經有個垂手可得的果實等著我們採收。」
她表丕,如果政府在推動可再生能源出口所需要的技術和監管改革方面需要幫助,她非常樂意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