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聯邦法院法官扎瓦威(Zawawi Salleh)為首的法院三司今日裁決,納吉提出的申請,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的法律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假設問題,先前已在安華的案件中有了裁定,隨著法律已經確定,那就沒有理由偏離這一點。」
查瓦威指的是2014年公正黨主席安華和賽夫的肛交案。當時安華要求撤換跟巫統關係密切的執業律師沙菲宜的主控官身份,但以失敗告終。
納吉無需付堂費 除了扎瓦威,承審這宗上訴申請的另兩名聯邦法官為王南吉和娜麗妮。納吉不需支付堂費。
前聯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率領檢控團隊辦理1MDB案,納吉因25項洗錢和濫用職權罪名受審,涉及金額達22.8億令吉。
哥巴斯里南也是1MDB稽查報告篡改案中的首席檢控官,納吉被控濫用職權在報告提交給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前,對報告的最終版本進行修改。
2018年12月,納吉入稟司法檢討的申請,以撤換哥巴斯里南在其涉及的一馬公司相關案件中,擔任高級副檢察司。
2020年8月28日,高庭駁回納吉的申請,隨後納吉也提出上訴。
上訴庭則是在去年11月8日,駁回納吉要求在案件中撤換主控官哥巴斯里南的上訴。
納吉認為,哥巴斯里南作為主控官的任命,具有利益衝突。然而,高庭和上訴庭認為,哥巴斯里南「完全有資格」提控與1MDB相關的案件。
納吉隨後入稟聯邦法院申請上訴准令,以針對上訴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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