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4歲的吳事主(裝修工人)今日在馬六甲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李翰霖以及友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講述被騙經歷,並希望民眾以此借鑑,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吳事主指出,他是於本月18日(周三)早上約10時,接獲一通陌生來電,致電者全程口操馬來文,聲稱他的保險費用已逾期尚未繳付。
「我本身並沒有購買保險,也如此回復對方,結果對方隨即表示我的身份遭盜用,並在不到5秒的時間,電話立即轉接至一名警官。」
「該警官向我拿了名字以及身分證號碼後,直指我的銀行戶頭被盜用,每天有高達60萬令吉的非法洗黑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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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事主強調,他並沒有該銀行的戶頭,然而對方接下來透過Whatsapp訊息方式,發了一封逮捕令給他,讓他頓時陷入慌張,腦子一片空白。
「當下我心情很混亂、很害怕,我的女兒即將要生孩子,我擔心自己被捕。對方叫我先付6000令吉,作為不逮捕我的條件,同時也叫我把錢匯入一名華裔人士的銀行戶頭。」
「對方也恐嚇我說,若沒有儘快解決這個案件,就會被判監禁45天以及罰款3000令吉。對方也命令我全程不能蓋上電話。」
「我向對方表示,我的銀行卡額度只能取1500令吉,對方甚至還教我調高提款額度,但不成功。最終我把1500令吉現金匯入對方所給予的銀行戶頭。」
他說,他在匯入款項後,對方不斷打電話給他,他發現不對勁、驚覺受騙後拒接電話,並在當天就到警局報案,並已拉黑該陌生號碼。
「後來我認真地看回該封逮捕令,我的身分證號碼其實是錯誤的。該文件也證實是冒充的。經過到警方網站查證後,我匯款的銀行戶頭共有52次搜尋結果。」
李翰霖表示,除了事主的案例,他也曾接獲一個與事主雷同的案例,該案例的女受害者是在去年11月杪,同樣收到偽造法庭文件而掉入騙局,被騙走3000令吉。
「然而這些偽造的法庭文件,若細讀內容十分粗糙,而且有許多不合理之處,包括要求受害者隱瞞案件等。」
他指出,以上兩個案例展現詐騙份子擅用心理戰術,使用說話技巧、並語帶恐嚇令受害者受騙。
「一些受害者認為是被迷藥迷惑或遭下降頭,所以才會聽信騙子的話。然而我認為,由於詐騙份子已接受過專業訓練,猶如『專業聲音演員』,受害者通常接到陌生電話後,在緊張、害怕、被嚇到的情況下,加上一心想要解決問題,才會令受害者掉入圈套。」
他籲請公眾在接到陌生來電時提高警惕,並尋找身邊人的協助,他也勸請騙局受害者,無論被騙金額多寡,都應到警局報警,以便警方系統有記錄,避免繼續有人上當。
他也補充,詐騙份子使用的銀行戶頭明顯都是租借而來,他提醒民眾勿販賣個人銀行戶頭予任何人,以防被不法之徒用來犯案。
「一旦被發現銀行戶頭涉及罪案,戶頭持有人可在刑事法典第424條文被控。民眾若有任何疑問以及投訴,也可以向我反映(012390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