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23日訊)嫌神像擺設礙眼,一名伊班族男子將居民擺放在住家外水池的神像丟進垃圾桶,今日在古來推事庭被控,被判罰款2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以3個月監禁取代。
被告為23歲自稱為穆斯林的伊班男子加比爾君卡,被控於本月15日,上午9時,經過森德士乃花園某住家前方時進行蓄意破壞,將擺放在水池上方的神像拆下丟進垃圾桶,並破壞水喉,造成事主損失25令吉,上述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監禁一年,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警方是在一間餐飲店內逮捕被告,並起獲干案時的衣服。
承審推事莎麗法詢問被告是否求情時,被告表示無話可說。在推事不斷追問下,被告透露,本身並不是居住在森德士乃花園,而是有時會在該花園住宅區散步。
Advertisement
被告坦言,之所以進行破壞是因為覺得擺設神像礙眼,對他造成干擾。他也自招曾燒毀過其他住家的神像。
他透露,本身剛在一間餐飲店工作2個月,居住在店屋樓上。
主控官依德琳要求推事下判時,考慮到以給予被告一個教訓,同時也教育社會大眾勿隨心所欲地進行破壞。
推事苦口婆心勸告被告,有關居民只是在住家範圍內擺設神像,被告若覺得住家神像對自己造成干擾,就應避開,不要經過有關街道,
推事判處被告罰款2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以3個月監禁取代。被告未能繳付罰款,將被押往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