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東姑扎夫魯早前向法庭提交宣誓書,以糾正前首相納吉居家服刑特赦令附錄的宣誓書內某些錯誤,不過今日被高庭駁回。
高庭法官拿督阿瑪星今天在案件過堂時,駁回了東姑扎夫魯提交宣誓書的申請。
代表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山蘇證實,法庭拒絕了東姑扎夫魯的申請。
不過,法庭表示如果6月5日納吉獲准就居家服刑事宜提出司法審核,東姑扎夫魯和其律師可以再次嘗試。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於志期4月9日向高庭提呈的宣誓書中透露,東姑扎夫魯在今年1月30日,用手機向他出示了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御准納吉居家服刑的諭旨副本。
隨後,東姑扎夫魯回應稱,他將針對阿末扎希宣誓書內容入稟法庭提交宣誓書,以對其中的一些錯誤進行糾正。
納吉於4月1日入稟高庭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尋求政府等七造證實第16任國家元首是否曾下達御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旨。
他將內政部、監獄局總監、總檢察署、納閩與布城聯邦直轄區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總監、以及大馬政府一同列為第一至第七答辯人。
他也要求,如果這封附加諭令真實存在,那答辯人便需立即執行,即將其從加影監獄轉移至吉隆坡的住宅,透過居家監禁的形式完成剩餘刑期。
納吉因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挪用資金案罪名成立,於2022年8月23日被判入獄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
特赦局於今年2月宣布,將納吉刑期減至6年,並把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若其拒繳罰款,則刑期增加一年。
這意味著納吉的出獄日期,將從2034年8月23日,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