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路透社和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報導,特朗普因沒有配合紐約州總檢察長詹姆斯,調查特朗普集團是否向銀行和稅務機關提供誤導性財務信息,被紐約州法官恩戈龍判處藐視法庭罪,對他處以每天1萬美元(約4萬3890令吉)的罰款。
但恩戈龍在上周三(11日)表示,特朗普若能滿足一定條件,將可解除改裁定,而支付罰款是特朗普需要採取的3個步驟之一。
此外,恩戈龍還要求第三方公司完成對特朗普集團相關文件記錄的審查,以及特朗普方面必須在限期內提交關於他處理記錄的做法的宣誓書。
特朗普在上周提交了66頁文件,詳細說明他們已查找詹姆斯辦公室要求提供的記錄後,罰款已經停止累積,但特朗普必須在5月20日之前繳付累計的罰款,否則法院將對特朗普重啟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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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辦公室的一名發言人周五說,特朗普遵守了其中的一些條件。發言人稱,特朗普周四向辦公室支付了11萬美元,一家數碼取證公司在同一天完成了對其文件的必要審查。
但發言人說,截至當地時間周五中午12時15分,特朗普的律師沒有完成第3項條件,即提交搜索調查人員所尋求的文件的宣誓書。
特朗普的律師哈巴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詹姆斯此前表示,她的調查發現證據表明,管理著世界各地的酒店、高爾夫球場和其他房地產的特朗普集團,為了獲得優惠貸款和稅收減免等利益,錯誤地對資產進行估值。
身為共和黨人的特朗普否認有不當行為,並稱調查是出於政治動機。詹姆斯是民主黨人。
罰款將被託管,直到上級法院就特朗普對藐視法庭的上訴進行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