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21日訊)美國紐約州總檢察長發言人當地時間周五表示,前總統特朗普因未能遵守對其商業行為進行民事調查的相關傳票要求,支付了11萬美元(約48萬2790令吉)的罰款。
綜合路透社和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報導,特朗普因沒有配合紐約州總檢察長詹姆斯,調查特朗普集團是否向銀行和稅務機關提供誤導性財務信息,被紐約州法官恩戈龍判處藐視法庭罪,對他處以每天1萬美元(約4萬3890令吉)的罰款。
但恩戈龍在上周三(11日)表示,特朗普若能滿足一定條件,將可解除改裁定,而支付罰款是特朗普需要採取的3個步驟之一。
此外,恩戈龍還要求第三方公司完成對特朗普集團相關文件記錄的審查,以及特朗普方面必須在限期內提交關於他處理記錄的做法的宣誓書。
特朗普在上周提交了66頁文件,詳細說明他們已查找詹姆斯辦公室要求提供的記錄後,罰款已經停止累積,但特朗普必須在5月20日之前繳付累計的罰款,否則法院將對特朗普重啟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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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辦公室的一名發言人周五說,特朗普遵守了其中的一些條件。發言人稱,特朗普周四向辦公室支付了11萬美元,一家數碼取證公司在同一天完成了對其文件的必要審查。
但發言人說,截至當地時間周五中午12時15分,特朗普的律師沒有完成第3項條件,即提交搜索調查人員所尋求的文件的宣誓書。
特朗普的律師哈巴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詹姆斯此前表示,她的調查發現證據表明,管理著世界各地的酒店、高爾夫球場和其他房地產的特朗普集團,為了獲得優惠貸款和稅收減免等利益,錯誤地對資產進行估值。
身為共和黨人的特朗普否認有不當行為,並稱調查是出於政治動機。詹姆斯是民主黨人。
罰款將被託管,直到上級法院就特朗普對藐視法庭的上訴進行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