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上訴庭擇定從10月23日起一連兩天,聆審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尋求推翻其太陽能弊案貪污罪成裁決,所提出的上訴。
上訴庭副主簿官諾菲道勿斯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擇定上述日期。
羅斯瑪的代表律師拿督阿克伯丁和副檢察司傅益廷向馬新社確認聆審日期。
阿克伯丁指出,高庭法官(現為上訴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早前駁回羅斯瑪要求他退審太陽能弊案的申請,辯方在今天告訴副主簿官,他們要求法庭先聆審羅斯瑪就此裁決所提出的上訴。
阿克伯丁和拿督嘉吉星出席本日案件管理,控方代表則是副檢察司曼凱。
羅斯瑪是在其太陽能弊案下判的兩天前,以「判決外泄」為由提出法官退審申請。
阿克伯丁告訴馬新社,辯方已為本上訴入稟厚達700頁的陳詞。
2022年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決羅斯瑪太陽能弊案的3項貪污控狀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項控狀監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罰款9億7000萬令吉,若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
現年72歲的羅斯瑪已就罪成裁決和刑罰提出上訴,高庭也批准她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期間,以200萬令吉保外,並暫緩執行刑罰。
羅斯瑪面對1項向日拔控股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2項向後者收賄650萬令吉的指控。
根據控狀,羅斯瑪是通過前首相特別事務官拿督里扎收賄,以作為協助日拔控股與教育部進行直接談判,獲得價值12億5000萬令吉的砂拉越369所鄉區學校太陽能計劃合約的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