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高庭今日聆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檢討申請,但考慮到辯方所呈的宣誓書內容敏感,因而獲准進入內庭審理,媒體禁止庭內採訪。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對高庭法官拿督阿馬吉星說,基於此案涉及敏感內容,審訊應當在內庭進行。
「已提呈所有文件,在內庭的意思是可在法庭展開實體審訊,但在內庭進行。」
「我也被告知及通知我的友人(高級聯邦律師)山蘇,他也接受此想法,因為早前宣誓書中揭露的一些內容確實敏感。」
法官阿瑪吉星較後允許此案審訊在內庭進行,只有納吉的律師和代表答辯人的高級聯邦律師可出席。
「其他人等包括媒體不獲准跟進審訊。」
納吉是在4月1日通過沙菲宜與夥伴律師事務所,入稟高庭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尋求政府證實第16任國家元首是否有作出允許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旨。
作為申請人的納吉是將內政部長、監獄局總監、總檢察長、吉隆坡、納閩和布城聯邦直轄區特赦局、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總監,以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七答辯人。
納吉要求一項庭令,以指示所有答辯人或其中一人,回應和核實是否存在著這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諭令。
申請人也尋求另一項庭令,如果此附加諭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辯人必須馬上執行,也就是將他由加影監獄,轉移至其位於吉隆坡的住家,以通過居家拘留方式,完成剩餘的刑期。
現年70歲的納吉在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萬令吉罪名成立後,於2022年8月23日入獄,他目前在加影監禁服刑。
特赦局將納吉的監禁刑期由12年減至6年,而罰款則由2億1000萬令吉降至50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