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訊)上訴庭擇定於8月20日聆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法官拿督柯林退出審理其一馬公司案,所提出的上訴。
副檢察司莫哈末慕斯達法告訴《馬新社》,上訴庭高級助理主簿官努魯阿茲麗娜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擇定上述的日期。
吉隆坡高庭是在去年8月18日駁回納吉要求柯林退審的申請,納吉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納吉是基於柯林自揭他(柯林)和一馬公司前法律顧問呂愛霜曾在一家律師樓共事,而要求這名法官退審。
現為上訴庭法官的柯林在駁回要求他退審的申請時說,自呂愛霜在2008年12月離開律師樓後,不管是公事還是私事,他們之間不曾再有任何聯繫。
呂愛霜目前是一馬公司案審訊的第50名控方證人。
納吉面對4項利用本身職權從一馬公司資金收賄合共23億令吉的控狀,以及涉及相同金額的21項洗黑錢控狀。
此案將於4月22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