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訊)上訴庭擇定於7月9日聆審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尋求檢討上訴庭恢復其4項濫權控狀的裁決,所提出的准令申請。
法庭也將於同一天,聆審控方在4月1日所入稟的初步反對,理由是慕尤丁的申請瑣碎和濫用法庭程序。
上訴庭高級助理主簿官努魯阿茲麗娜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擇定上述的聆審日期。
慕尤丁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告訴《馬新社》,在案件管理中,律師團要求由上訴庭五司聆審慕尤丁的申請,但被指示致函予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以考慮此事。
慕尤丁的另7名律師包括拿督古馬拉恩德蘭和仄丹。
高庭是在去年8月15日撤銷慕尤丁的4項濫權控狀,惟上訴庭三司在今年2月28日,恢復這4項控狀。
慕尤丁在3月27日入稟的申請中,要求法庭撤銷上訴庭的上述裁決。
他在申請通知書中指出,上訴庭的裁決無效,因為它並非是依據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1)條文所規定的司法權做出。
現年76歲的慕尤丁也是土著團結黨主席,他是於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
他所面對4項濫權罪,控狀指他以時任首相和土團黨主席的身份,利用職權為土團黨收取來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拿督阿茲敏尤索夫合共2億3250萬令吉的賄金。
他被指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間,在布城首相署犯罪。
慕尤丁面對的另兩項洗黑錢控狀指出,他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收取總值1億9500萬令吉的非法活動收益,並匯入該黨的聯昌銀行戶頭。
控狀指他於2021年2月25日至7月16日,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之間,在吉隆坡中環車站路的聯昌銀行分行犯罪。
他也在莎阿南地庭被控一項收取500萬令吉非法活動收益的罪狀,此案已移交隆市地庭聯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