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表示,他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提交至內政部的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的特赦聖旨中的一項附錄表示不知情,且並未進行檢閱。
他今日在內政部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自己並非特赦委員會成員,並未見過元首所發布的相關文告。
「我沒有關於這份附錄的資訊,我將根據我所知道的情況來檢閱和回覆。」
「我不是(聯邦直轄區)赦免委員會的成員,所以我也不知情。」
他表明,自己確實收到了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的來函,但他未詳細說明信函內容。
「(納吉)在法庭上提到的,就是有關來函的內容。」
「是的,我收到了他代表律師沙菲宜的來函,我將針對我們所知的一切做出相應的回應。」
4月1日,納吉向吉隆坡高庭入稟高庭,就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的特赦聖旨中的一項附錄,即允許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餘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檢討准令的申請。
根據納吉的入稟書,他要求法庭指示所有或案件答辯人遵循第16任國家元首的諭令,立即將他從加影監獄轉移至其住所服刑。
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早前也披露,將會有一名「關鍵證人」入稟宣誓書,支持納吉尋求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餘的6年刑期。
若特赦聖旨的確存有這一項附錄,這意味著納吉將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餘的6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