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因涉前朝政府40億令吉官車採購合約弊案,Spanco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丹斯里陳華春今日被控欺詐罪。
現年83歲的陳華春今早9時30分在吉隆坡第14地庭面控,惟他否認有罪。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1年至10年的監禁、鞭刑、以及罰款。
根據控狀,陳春華被控在2019年2月27日至28日間,欺騙財政部其Spanco有限公司30%股權為土著所持有,以獲取價值39億6638萬6628令吉的《政府官車供應、維修、保養、管理合約》。
法官最終將保釋條件定為200萬令吉與1名擔保人,同時陳華春需向法庭上繳護照,並每隔兩月到反貪會報到。
法官亦擇定此案將在6月4日過堂,本案主控官為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與瑪哈迪副檢察司,而陳春華的代表律師是拿督旺阿茲米爾。
陳華春今早8時15分在逾10位親友的陪同下,手持柺杖步入吉隆坡法庭。
Spanco公司自1993年以來便一直持有採購和維護政府官車的特許經營權。
直至2019年合約到期之後,這項政府官車管理合約才公開招標。
然而,成功機構創辦人丹斯里陳志遠於去年7月17日,就政府官車管理合約一事,入稟法庭起訴大馬政府和Spanco公司。
他指出,成功機構與納莎集團組成的聯營公司在2018年便已通過意向書,成功取得政府官車管理合約。
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通過喜來登政變入主布城後,便取消了他們的這份交易,並將合約交予了出價高出7億令吉的Spanco公司。
據早前報道稱,反貪會已錄取數位重要證人的口供,其中含括一名前財長與數名相關人士,並已掌握有關此案的足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