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長拿督阿米占表示,政府將盡一切努力,確保演藝工作者能通過獲得版權費,來賺取收入。
他說,工作和才華是他們的財富,同時也是他們的收入來源。
「因此,我們的責任是確保所有演藝工作者都能享受到他們的努力成果,只要他們的作品被消費者喜愛,他們就能享受到應有的成果。」
阿米占昨日與演藝工作者一同出席開齋晚宴上發表致詞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大馬藝人協會(Karyawan)主席弗瑞迪。
他指出,演藝工作者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是受到《1987年版權法》的保護,允許他們通過支付版權費獲得收入。
他說,該部多年來通過大馬知識產權署(MyIPO)成立了9個集體管理組織(CMO),負責管理版權所有者的版權費收取及分配。
「其中7個管理組織仍然存在,不過我們意識到,這些組織存在治理問題。因為當他們收取版權費後,卻沒有分配給那些有資格獲得版權費的人士。」
不過,他表示,儘管知識產權署無權成立一個單一機構,以專門管理負責版權費的收受和分配,但該部將不會因此保持沉默。
「既然我們存在這樣的問題,那我們必須為此做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