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21日訊)涉及供應印有「真主」字眼襪子事件的新建昌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於30天內向有關當局呈交解釋信,並完成新的商業註冊及營業執照更新,以便能恢復營運。
峇株巴轄市議會昨日在面子書發布通告,指該市議會援引2016年貿易、商業及工業許可(峇株巴轄市議會)第13(2)附屬法令及第49(2)附屬法令,向新建昌發出暫停運作通知書。
文告提及,該公司的市議會商業註冊及營業執照為鞋子批發及倉庫,並不涉及襪子等其他商品,廠方違反執照所允許營業範圍,相信是指出售襪子等非鞋子類商品。
文告也提及,新建昌的董事經理蘇惠珊(譯音)昨日現身峇株巴轄市議會大廈第14樓,作為該公司代表接領兩份通知書,峇株巴轄市議會主席依扎哈、峇株巴轄黨鞭及市議員均見證上述移交儀式。
馬華峇株巴轄市議員黨鞭戴華光回應媒體詢問時解釋,廠方必須於30天內提呈解釋信函予有關當局,在完成商業註冊及營業執照內容更新後,便可在30天後恢復營運,否則有可能會被永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