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其兒子拿督納茲夫丁的申請,推遲兩人的破產案審訊,以等待聯邦法院對17億令吉欠稅上訴案做出裁決為止。
納吉父子的代表律師黃永康在接受《馬新社》詢問時指出,高庭副主簿官艾達拉哈尤謝里夫今日在線上進行案件管理,批准了納吉父子推遲破產審訊的申請。
「申請推遲破產審訊是為了讓我的兩個當事人,能夠針對內陸稅收局獲得簡易判決指示他們支付欠稅的上訴申請,在聯邦法院審訊。」
他指出,法庭也擇定於10月4日對該上訴案進行案件管理。
高庭是在2020年7月22日,批准內陸稅收局向納吉追討近17億令吉所得稅欠稅訴訟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以及在2020年7月6日批准內陸稅收局向納茲夫丁追討3760萬令吉所得稅欠款案所提出的簡易判決申請。
納吉兩父子在2020年7月針對高庭的簡易判決,入稟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在9月9日一致駁回兩人針對高庭簡易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並維持高庭的裁決,即批准內陸稅收局向他們分別追討近17億令吉和3760萬令吉稅款。
簡易判決是指法庭通過辯論而不聽取證人在審判中的證詞來裁定特定案件。
納吉父子隨後在2020年9月14日分別向聯邦法院入稟上訴通知書,要求針對上訴庭駁回他們欠稅案提出上訴申請。
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2)條文,就算是已提出上訴,被諭令繳稅的人仍須向稅收局還清欠款。
聯邦法院也在今年5月10日批准納吉父子針對欠稅案提出的上訴准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