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表示,警方已完成趙明福命案的調查報告,並已在去年8月11日提呈予總檢察署。
他說,警方是根據《刑事法典》第342條文(非法囚禁)展開調查,調查報告已完成並已提呈予總檢察署。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進行國家元首施政御詞的內政部總結時,民主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要求其解釋,為何此案一再展延調查。
賽夫丁解釋,警方是接獲總檢察署的指示,成立調查小組翻案,並在調查完成後呈報告予總檢署。
不過,他也不諱言,趙明福命案的確耗時太久,而政府理應高度重視此案。
「我認同武吉牛汝莪(藍卡巴星),即政府應該高度重視,且嚴正看待此事。」
2009年7月15日,趙明福遭反貪污委員會傳召以證人身份助查一宗選區撥款弊案。不過,在隔天下午,趙明福的屍體在雪州反貪會總部隔鄰的商業大廈5樓陽台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