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修憲案」本月呈國會 安華:父母身份皆可決定孩子國籍

2024-03-09     緣分

「公民權修憲案」本月呈國會 安華:父母身份皆可決定孩子國籍

(八打靈再也8日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表示,聯邦憲法中以父親身份來確認孩子國籍的規定,將改為以父母、父親或母親身份來裁定孩子國際。

他今晚在雙威會展中心出席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舉辦的2024年國際婦女節慶祝儀式時表示,這項提議將於本月在國會中提呈。

「我相信所有國會議員都會支持,如果有人不同意,那麼他就沒有資格成為國會議員。」

目前,聯邦憲法有關公民身份的條款中,只允許父親把國籍傳承給海外出生的孩子,但是母親不能這樣做。

對此,安華強調,「父親」將會被替換成父母,讓人民在國籍傳承權上享有更好的保障。

「憲法中的『父親』將會被替換成『Parent』,『Parent』是父母的意思,我們應立即改變,所以『bapa』一詞將會替換成『ibu bapa』,即父母,或父母之一。上蒼保佑,我們達成一個很有意義的成果。」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納蘇申今日較早時披露,公民權修憲案已獲得內閣的批准。

他說,此前已和反對黨議員及國會特委會接觸,以就公民權修憲案進行討論。

「我將繼續進行下一步,例如舉行媒體說明會,並與民間組織及國會議員接觸。」

據此前報道,此次修憲涉及《聯邦憲法》第14(1)(b)條文,即將「母親」一詞寫入其中,讓大馬女子與外籍配偶成婚之後,在海外誕下的孩子亦能獲得公民身份。

同時,根據《聯邦憲法》第14(1)(b)下的1(e)條文闡明,在我國出生的孩童將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

因此有民間組織擔憂,此次修憲移除1(e)條文,或將導致棄嬰無法自動獲得公民權,進一步加劇我國無國籍兒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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