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投資、貿易及工業部副部長劉鎮東說,政府認為沒必要將大馬半島的時區調整為比格林治標準時間快7小時(GMT+7)。
他形容,將半島的時間調回GMT+7,就猶如時光倒流,而政府在此事上立場明確,即沒必要如此做,因這只會為人民帶來不便。
他指出,1945年至1982年之前,大馬半島的標準時間定在比格林尼治標準時間(GMT)快7小時半,並自1982年1月1日起,大馬標準時間定在比GMT快8小時。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回答伊黨道北國會議員拿督蒙達茲的提問時指出,根據1981年12月21日的下議院會議記錄,西馬和東馬之間存在半小時的時差,工作時間上的分歧導致半島與沙巴、砂拉越之間,每日在辦公時間上消耗約2小時在官方通訊。
「選擇GMT+8是因為夏令時對大馬人整體生活舒適度和習慣而言更為合適,其次,這種標準化也遵循國際慣例。」
劉鎮東表示,新加坡政府在同年亦同意跟隨大馬政府的腳步,將其標準時間定在GMT+8,儘管其在地理上位於GMT+7的時間線。
他也說,GMT+8和GMT+7之間僅相差一小時,不會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而人體生物鐘能夠很好地適應這一微小環境變化。
「這會對經濟造成巨大影響和衝擊,政府不打算更改自1981年就已決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