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表示,有關《固定國會任期法案》的建議,目前仍處於詳細研究的階段。
她昨日在國會下議院,以書面回答日落洞國會議員雷爾的提問時表示,該部在現階段還將納入利益相關者和公眾對於該法案的意見,以作為後續制定政策的考慮。
雷爾是提問說,政府是否打算制定《固定國會任期法案》,以防止國會議員們的跳槽行為,以免影響我國政治穩定。
「許多國家都有實行這一法案,並商定選舉的時間表,以確保政治和經濟穩定,以及所有改革議程和政策能持續實施。」
阿莎麗娜也說,儘管根據我國聯邦憲法,我國國會的任期為期5年,不過若經由元首同意,首相有權在隨時以任何理由,要求元首在期限結束前,批准解散國會。
早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建議,我國應制定一項新法律,即在大選後成立的政府能夠執政至屆滿,以讓政府可專注於治理國家,而不會受到任何政治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