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對上訴庭推翻高庭對其涉及Jana Wibawa計劃4項濫權收賄案件銷案裁決,並退回地庭審理的判決,入稟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檢控方提出初步反對。
控方今日在過堂時表示,當案件在地庭審理時,法律不允許慕尤丁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主控官傅益廷副檢察司告訴承審法官阿祖拉,刑事案件在地庭審理時,受到《1964年法院司法權法令》第87條的限制。案件始於地庭,必須在作為本案最高法院的上訴庭結束。它不能提上在聯邦法院。
「我們將提出初步反對意見。」
慕尤丁的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則反駁稱,此案可以對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因為上訴庭審理的是高庭上訴,而並非對地庭裁決的上訴。
《1964年法院司法權法令》規定,任何始於推事庭或地方法庭的案件,最高只能上訴至上訴庭;而始於高庭的案件,最高能上訴到聯邦法院。
隨後,阿祖拉擇定4月3日對該案進行案件管理。
2月28日,上訴庭推翻高庭裁決,恢復慕尤丁在Jana Wibawa計劃4項涉及2億3250萬令吉的濫權罪控,並諭令案件回到地庭審理。
鎮隨即,慕尤丁於2月29日向聯邦法院提出了上訴。
早前,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在2023年8月15日宣判,批准慕尤丁所提出的申請,撤銷其在Jana Wibawa的所有濫權罪控。
77歲慕尤丁是在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法庭面對4項貪污權罪和2項洗黑錢。4項貪污權罪分別是利用職權為土著團結黨收賄2億3250萬令吉,以及2項總額1億9500令吉洗黑錢指控。
根據控狀,慕尤丁被控利用職權,為土著團結黨收取來自布卡里股份私人有限公司(Bukhary Equity)、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及Mamfor私人有限公司的2億3250萬令吉賄金。
控狀指他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間,在首相辦公室犯下上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