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瑪爾堅稱遭降職未依程序 張慶信反批促勿一昧怪罪他人

2024-02-25     緣分

阿瑪爾堅稱遭降職未依程序 張慶信反批促勿一昧怪罪他人

(吉隆坡25日訊)前旅遊促進局總監拿督阿瑪爾堅稱,他本身遭到降職,並沒依照適當的程序;惟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張慶信反駁,促阿瑪爾要接納自己的缺點,而非一昧指責他人。

日前張慶信說,阿瑪爾是基於表現不好才被降職,並強調沒開除阿瑪爾,反之只是讓他重新擔任副總監。

阿瑪在接受網媒《Malaysia Gazatte》的訪問時指出,若真如此,張慶信應該根據程序對他採取行動。

「是有程序的,而不是隨意採取行動。旅遊促進局是政府機構,而非私人公司,即便是公司也應有規則。」

鑒於此,張慶信昨日接受詢問時建議阿瑪爾,要學會接納自己的缺點,而不是一昧指責他人。

他說,有關阿瑪爾是在沒有依照程序下而被降職的指控,完全不屬實,而稱其單方面決定降職亦是不實指控。

張慶信表示,終止服務通知並非如阿瑪爾所言般,即沒遵照政府規定,行事就如私人公司。

「我不明白,剛開始是你(阿瑪爾)博同情,自稱自己被開除。我向媒體揭露這非開除而是降職,因為工作表現不佳,現在卻說沒依據流程。其實我不想說太多,也不像延伸這道問題,但這道課題卻繼續被玩弄,我知道阿瑪爾聲稱理應要有個降職或終止服務的程序。」

張慶信解釋,其並沒有單方面作出決定,而是已經要求該部秘書長發言,致函提供建議和警告,而該部副部長亦曾給予意見,惟阿瑪爾非常固執,充耳不聞。

「說我們沒遵照程序,隨意做決定是不正確的說法。事實上我們是根據《1948年和1967年詮釋法令》(388法令)第47條文來採取行動。」

他補充,該部也是根據《1992年大馬旅遊促進局法令》(481法令)第10(1)條文採取行動。

張慶信也說,各造不應將此事政治化,尤其繼續利用一些政治人物和機構試圖用各種毫無根據的指控來批評他,實在是不專業。

「事實上,阿瑪爾的名字並非出任總監的首選,我只是建議委任,因為在我看來,擁有多項資格和文憑的阿瑪爾無意可幫助旅遊業達到更高的新水平。當他無法達成,拒絕聽取建議和指示時,涉及工作表現時,我和團隊其他成員必須做出這項決定,給那些更有資格出任該職,並承擔全責的人機會。」

「我這個人很簡單,你優秀,有資格,那我會『扶你』,反之,我永遠不會支持你,就是如此簡單。千萬不要試圖利用政治人物破壞形象,這只會加重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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