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 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及簽證系統貪污案,外國簽證系統運營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前董事供稱,公司在2014年至2018年的4年間,每個月都因外國簽證系統(VLN)合約,向阿末扎希支付一筆錢。
前UKSB董事李瑞昆(譯音)指出,其公司自2014年底開始,每個月支付20萬新幣予阿末扎希,並在2017年漲至52萬新幣。
「若我沒記錯,從2014年底至2015年中每個月都會支付20萬新幣。差不多在那段時間,我們前往阿末扎希位於加影Country Heights的住家,與他見面,他要求增加每個月的獻金。」
「在與旺克利和陳大衛(譯音)討論後,我們同意每個月獻金增加到30萬新幣。」
他說,阿末扎希在2017年再一次在其住家接見他們,並以大選即將來臨為由,再次要求增加獻金數額。
「在與旺克利和陳大衛討論後,我們同意從30萬新幣增加至52萬新幣。」
他補充,他們同意將獻金增加至52萬,是因為阿末扎希表示巫統區部需要財務支持。
「在討論中,我們同意為逾百個巫統區部提供約1萬令吉獻金,換算過來大概是52萬新幣。」
李瑞昆是阿末扎希外國簽證系統貪污案的第15名證人,他是在接受主控官拿督拉惹羅仄拉提問時如是說。
詢及是否記得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共支付了多少次獻金,他坦言,交付獻金的工作有70%是他完成的,4年大概有40次。
拉惹羅仄拉:你記得在前往加影Country Heights(阿末扎希住家)時,你是跟誰去送錢的?
李瑞昆:旺克利和陳大衛。
拉惹羅仄拉:你說錢是你一個人交付的,但為什麼要結伴一起去?
李瑞昆:我不確定,但從第一次起(與阿末扎希見面)就是這樣了,我只是跟著做而已。
李瑞昆也說,他把錢送予阿末扎希40次,阿末扎希不曾將錢歸還。
本案將會於周三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