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愛璇:劉特佐曾稱有證據 是按納吉指示和要求辦事

2024-02-14     緣分

盧愛璇:劉特佐曾稱有證據 是按納吉指示和要求辦事

(吉隆坡14日訊)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法律顧問盧愛璇表示,在逃商人劉特佐曾告訴自己,如果他發生任何事情,他有證據證明其所做的一切,都是根據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要求辦事,且納吉是知情的。

納吉的一馬發展公司弊案今日續審,現年51歲的盧愛璇作為控方第50名證人,於今日在庭上繼續供證。

她今日在主控官迪帕副檢察司盤問下表示,她曾在2015年和2016年通過媒體和美國司法部的報告中了解到所有交易後,曾詢問過劉特佐為何要將這麼多資金匯入納吉的戶頭。

「劉特佐說,這是作為國陣的政治基金,尤其是巫統。」

證人:劉特佐稱納吉知情

她說,在她進一步追問有關交易情況時,劉特佐只是讓自己不要擔心。

「他說他會處理好的,我也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因為他會處理好一切。」

「劉特佐還說,萬一他出了任何事情,他有證據證明他所做的事情均是按照納吉的要求和意願,而且納吉是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

不過,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此時提出反對,並稱盧愛璇的供詞乃道聽途說。

另一方面,盧愛璇也說,她當年在1MDB任職時,相信劉特佐在1MDB事務上所下達的命令,符合納吉的意願。

要求準備文告給納吉簽名

「我之所以會相信,是因為劉特佐要求我準備好要給納吉簽署的文件,而這些文件交回給我時,都有著納吉的簽名。」

她說,劉特佐還要求她準備1MDB項目的進展和談話要點,以讓前者向納吉彙報最新進展。

她指出,自己也時常看到劉特佐和納吉在一起,或在與1MDB相關的節目或活動中同場。

她也透露,她還見過劉特佐將首相辦公室的黃色空白信箋裝進信封里,以在必要時使用。

她以首相辦公室有關任命莫哈末哈占為1MDB前首席執行員的信函舉例稱,有關信件是在劉特佐住家中準備的。

「據劉特佐說,他說他會將這封信件帶給納吉簽名,並送往1MDB辦公室,而莫哈末哈占隨後也被任命為1MDB前首席執行員。」

同時,盧愛璇還說,納吉在2013年前往紐約出席會議時,劉特佐也在紐約的文華東方酒店等待納吉。

她說,劉特佐也與高盛集團合作,為納吉和美國投資者安排了會議。

她續稱,自己還被指示出席在紐約文華東方酒店附近舉辦的一次會議,以向劉特佐報告會議上所討論的內容。

盧愛璇曾擔任1MDB法律顧問與集團策略執行董事,她於去年7月7日被警方延扣助查。警方仍努力追回和1MDB弊案相關的資產,金額高達9320萬令吉,這包括在美國、新加坡等地的房產,以及美國的銀行戶頭等。

納吉在一馬案中被控25項洗錢和濫權罪,控狀指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涉嫌將1MDB資金存入其帳戶,金額高達22億8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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