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巫統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說,聯邦法院裁定丹州伊刑法的16項條文違憲,此課題主要涉及法律技術問題,不得一些人所形容的「黑色星期五」。
「從我的角度來看,吉蘭丹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與現有的聯邦憲法重疊,而這在憲法中是不被允許的。」
他今日出席馬華新春團拜後,受媒體詢及巫統未針對此事作出回應時指出,此乃最高法院的裁決,而該判決主要涉及技術問題,尤其丹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與憲法重疊。
他表示,這不關乎伊斯蘭教或伊斯蘭法庭的事宜,反之更多的是該伊刑法已超越了聯邦憲法的權限。
「這是屬於越權,不是如一些人說的『黑色星期五』。」
末哈山曾經是森美蘭州務大臣,他解釋,身為州領袖,當州政府欲立法時,有必要先與法律顧問全面檢查,以確保該法令不會與聯邦憲法的刑事法相牴觸。
「當我們要立法時,無論是刑事法或是伊斯蘭教法,我們都需要先與法律顧問再三檢查,法律顧問會全面檢查,確保不會與聯邦憲法的刑事法重疊。」
他強調,各界有必要理解,州政府不可制定任何與聯邦憲法重疊的法律。
聯邦法院昨日以8比1的多數裁決,裁定2019年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I)中的16項條文無效。
此裁決引起譁然,伊斯蘭黨總秘書拿督斯里達基尤丁昨日更以「黑色星期五」來形容聯邦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