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獲減刑引來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抨擊,對此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稱,謝依琳對於《聯邦憲法》一無所知,應該回到法學院回爐重造。
「她應該回到法學院去,因為她根本不懂法律或《聯邦憲法》。」
他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召開記者會時指出,雖然我國設有特赦局,但在特赦事宜上,國家元首擁有著絕對的酌情權。
「(謝依琳)說,(國家元首)必須聽取特赦委員的建議。」
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召開記者會。
沙菲宜提及,特赦局此前發布的文告中出現了疏漏之處,即刑期與罰款減免50%,但罰金實際上減免了約75%。
「這是個非常笨拙的句子,不是國家元首,而是由特赦局起草的,有人沒有算清楚。」
現年70歲的納吉,因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罪名成立,判處12年監禁及2億1000萬令吉罰款,並於2022年8月23日入獄,而他在同年9月2日便申請特赦。
特赦局上周宣布,將納吉12年的刑期及2億1000萬令吉的罰款,降至6年及5000萬令吉,若他無法繳付罰款,則監禁刑期增加一年。
而謝依琳抨擊,團結政府此舉失去了反貪原則與道德權威,並質疑給予納吉特赦是否剝奪了國家的司法正義。
她強調,律師公會的立場是,在《聯邦憲法》下,國家元首必須依據特赦局委員的建議,來行使其特赦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