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反貪會主席拉蒂法促請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別將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獲得減刑的責任推給國家元首。
她今日在社交媒體X上發布一則貼文,並附上有關安華稱國家元首是針對納吉是否獲得特赦或減刑的最終定奪者的報導時說,不應曲解元首的原意。
「不要責怪元首,陛下受到寬特赦局的建議所約束。憲法第40條(1A)明確規定,元首應該接受建議。當特赦局提出建議時,他必須接受。而那個建議明顯就是要減輕刑罰,就是這麼簡單。所以,停止曲解。」
2月2日,特赦委員會宣布將納吉的刑期從12年減至6年,罰款從2億1000萬令吉削減至5000萬令吉。
對於各方提出的聲音,安華回應稱,尋求特赦的納吉獲得減刑,是國家元首的最終決定,這也是元首的憲賦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