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獲特赦局減刑後,凈選盟(BERSIH)提出質疑,稱為何仍有許多人在獄中或有特赦機會,特赦局優先考慮納吉?
凈選盟在今日的文告中指出,儘管特赦委員會擁有憲法賦予的特赦權,但政府不能暗示犯罪且被定罪的政治領袖可以走捷徑逃避懲罰。
「為什麼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在監獄中,特別是仍在等待特赦機會的人中,納吉的案件被優先考慮?就好像有一個針對平民和高層的兩類法律那樣。」
文告表示,特赦局必須解釋減刑的原因,因為納吉的罪行涉及挪用國家資金達數百萬令吉。
「聯邦法院於2022年維持納吉在SRC國際案中貪污4200萬令吉的定罪,判處他12年監禁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這一定罪非常清楚地表明納吉掠奪了國家的錢財,我們看不出有理由減輕他的刑期或罰款。」
文告也表示,凈選盟先前曾於2022年發起請願,收集人們對特赦納吉問題的看法。
「這份請願書已獲得超過15萬馬來西亞人的簽名,反映了人民拒絕釋放納吉或任何被判犯有貪污和失信罪的政治領導人的強烈情緒。該請願書可透過以下連結訪問:https://chng.it/tYjv6pJ9Rt。」
文告也重申,要求總檢察署和聯邦政府制定一項政策,停止對正在審理的貪污案件,特別是涉及政客的貪污案件給予任何「釋放不等同無罪」(DNAA)的決定。
「同時呼籲進行法律修正,明確區分總檢察長和總檢察官的角色和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