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訊)高庭今天批准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申請,將其兩項控狀從士拉央地庭轉移至高庭審理。
法官拿督阿斯蘭裁決時說,經過研究申請人和答辯人雙方書面陳詞、支持宣誓書、入稟申請通知書(notis usul)和口頭陳詞之後,法庭批准申請人(沙努西)的申請,把案件移交到高庭。
根據2項控狀,50歲的沙努西被控於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時,在鵝嘜士拉央珍珠花園舉行的演講活動發表含煽動意味的言論。
他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並可在同個法令第4(1)條文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律師阿旺阿馬達再也代表沙努西出席這項申請的審訊。
今年1月11日,沙努西申請將2項控狀移交高庭,理由是該案件在下級法庭無法進行公平審判,並且可能存在法律困境。
控方於1月24日提出反對,主控官拿督馬斯里副檢察司說,此案已定在士拉央地庭審理,且並非如申請人所說的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士拉央地庭法官諾拉吉雅此前已擇定於2月5日、8日、9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和23日,以及3月11日、15日和18日聆審沙努西的2項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