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平等部長蒙特羅(Irene Montero)在記者會上說,「今天,我們向所有為性與生殖權而戰的女性傳遞支持的訊息。我們必須保證是由女性來決定,自己的身體會發生什麼。」
若該草案順利在西班牙議會通過,西班牙16至17歲的女孩將不再需要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才能墮胎,並取消強制性的三天反思期。
此外,法案還允許經痛嚴重的女性每月可請至少三天有薪生理假;且若提出醫學證明,經痛特別劇烈或已影響行為能力的女性,生理假可延長至五天。
草案還包括從懷孕第39周開始為孕婦提供帶薪休假,並在學校和保健中心等公共機構免費分發衛生棉。但該草案仍明文,代孕在西班牙是非法的,稱代孕是一種對女性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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