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71個資產 敦達因被控

2024-01-29

(吉隆坡29日訊)前財政部長敦達因基於未遵照反貪污委員會指示申報名下所有資產,進而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今日被控上地庭,惟他否認有罪。

現年86歲的敦達因是因為沒有遵照反貪會的通告申報資產,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2)條文下被控。

根據該法令,一旦罪成,敦達因可被判處監禁最高5年,並罰款最多10萬令吉。

此案是在今早9時31分于吉隆坡第9刑事地庭開庭,承審法官為地庭法官阿祖拉。阿祖拉批准控方旺哈沙魯丁副檢察司的要求,允許坐在輪椅的敦達因無需進入被告欄面控。

根據控狀,敦達因被控在2023年12月13日於布城反貪會總部提交書面宣誓書時,蓄意不遵照反貪會在志期為2023年11月8日,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1)(a)條文,要求他申報資產的通告。

控狀指出,敦達因未申報的資產包括1個銀行戶頭,7輛豪華轎車、38家持股公司、19塊土地和6所房產。

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後,敦達因表示明白,但他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

今早8時40分,敦達因身穿黑色西裝大衣,在妻子杜潘奈依瑪和家人的陪同下,坐著輪椅抵達吉隆坡法庭。

反貪會目前正在調查敦達因資產,並在去年12月查封了達因家族所持有的Ilham大廈。敦達因隨後在今年1月10日入稟法庭,挑戰反貪會的調查。

敦達因曾表示,「潘多拉文件」當中所揭露他和家人的財富,並沒顯示任何不當行為,因此反貪會並沒有調查他的依據。

敦達因的妻子杜潘奈依瑪及兩名孩子在本月10日被傳召到反貪會總部錄供,並在9小時候才離開反貪會。

奈依瑪更因未遵循反貪會的指示申報其名下資產,在1月23日(周二)被控上地庭,惟她否認有罪。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終允許奈依瑪以25萬令吉與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亦需上繳護照直至案件審結為止。

據悉,奈依瑪未申報的資產包括2棟房產,6塊土地,以及2輛馬賽地汽車。

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5年監禁,並罰款最高1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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