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前財政部長敦達因未遵照反貪污委員會指示申報其名下所有資產被控上地庭,敦達因不認罪,地庭法官阿祖拉允准其以28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此案是在今早9時31分于吉隆坡第9刑事地庭開審,承審法官為地庭法官阿祖拉。阿祖拉批准控方旺哈沙魯丁副檢察司的要求,允許坐在輪椅的達因無需進入被告欄面控。
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在陳詞時要求法官,將保釋金設在25萬至50萬令吉左右,亦要求達因上繳護照直至案件審結為止和每月到反貪會報到。
同時,他也建議,由於本案正在司法審理中,因此雙方皆不應對案件發表任何評論。
無附加保釋條件保釋
達因的代表律師普拉瓦南對保釋金的數額表示不反對,惟他指出,顧及達因是名曾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患者,數年前曾輕微中風,一隻眼睛也曾因真菌感染而被摘除,僅能依靠輪椅代步。
普拉瓦南表示,達因目前也正服用免疫抑制劑,因病無法出門,以此反對控方提出讓達因上繳護照和每月到反貪會報到的附加保釋條件。
阿祖拉最終裁定,允許達因以28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後審,無需上繳護照,亦不必到反貪會報到。
阿祖拉也說,相信控辯雙方足夠成熟,為避免妨礙司法審理,因此雙方不可對此案發表任何評論。
阿祖拉擇定,此案在3月22日過堂,與達因的妻子杜潘奈依瑪同日過堂。
現年86歲的達因是因為沒有遵照反貪會的通告申報資產,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2)條文下被控。
根據該法令,一旦罪成,達因可被判處監禁最高5年,並罰款最多10萬令吉。
根據控狀,達因被控在2023年12月13日於布城反貪會總部提交書面宣誓書時,蓄意不遵照反貪會在志期為2023年11月8日,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6(1)(a)條文,要求達因申報資產的通告。
控狀指出,達因未申報的資產包括1個銀行戶頭,7輛豪華轎車、38家持股公司、19塊土地和6所房產。
反貪會目前正在調查達因資產,並在去年12月查封了達因家族所持有的Ilham大廈。達因隨後在今年1月10日入稟法庭,挑戰反貪會的調查。
達因表示,「潘多拉文件」當中所揭露他和家人的財富,並沒顯示任何不當行為,因此反貪會並沒有調查他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