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私人職業機構(APS)受促遵守雇用印尼女傭最高費用為1萬5000令吉的規定,違者將受到對付。
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根據印尼家庭女傭聘僱及保護諒解備忘錄(PDI),雇用印尼女傭的頂價是1萬5000令吉。
因此,所有私人職業仲介受促遵守協議,否則將會被對付。
他表示,只有在1981年私人職業仲介法令下註冊的B級和C級執照、且受大馬半島人力局承認的私人職業仲介才可以申請引進印尼女傭。
大馬和印尼政府是在4月1日簽署印尼家庭女傭聘僱及保護諒解備忘錄。
欲知詳情可撥電至人力資源部03-88862410 / 03- 88862451 / 03-88862450/ 03-8886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