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馬新社訊)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指出,今年1月至4月,海事犯罪活動案件報340宗,其中經常入闖吉蘭丹和登嘉樓海域的外國漁民變本加厲,越界到彭亨州的刁曼島。
海事執法及協調主任哈密說,這主要是外國漁船熟悉我國的海路,他也相信有本地舵手的非法集團涉及其中。
他出席海事執法機構執法研討會推介禮後對記者說,其他海事罪案包括走私毒品、哥冬葉、補貼管製品、非法移民。
哈密認為,多機構聯手執法行動如新冠疫情期間展開的堡壘行動是有必要加強信息共享及技術改進,確保每個機構能夠改善各自規劃及能力。
「我們認為涉及海事執法機構法令的執法及法律事務,機構之間需要諒解、共識及合作。這是打造統一集體執行,進而克服有關執法協調及權力重疊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