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那巴登岸警區主任德祖巴哈林表示,落網的4名男子年齡介於28至31歲,是於5月14日時分別在馬廖盆地森林保護區、丁卡山森林保護區遭到逮捕。
他說,沙巴森林局特別執法隊也在14日當天的兩次行動中,總共充公了2把自製獵槍、16枚子彈。
德祖巴哈林指出,沙巴森林局特別執法隊首先是在馬廖盆地森林保護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涉嫌在森林內非法打獵,上前截查時搜獲1把自製獵槍及10枚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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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執法隊同一天在丁卡山森林保護區巡邏時,也撞見一輛車上載有3名男子的四輪驅動車,於是截停該輛四輪驅動車搜查時,在車上發現1把自製獵槍及6枚裝在一個背包內的子彈。
德祖巴哈林透露,當局也懷疑該輛四輪驅動車上的3名男子,事發時是剛出發進入丁卡山森林保護區,意圖在森林內非法打獵。
他說,沙巴森林局特別執法隊之後也將該4名嫌犯押返京那巴登岸警察總部,並分別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就案件展開調查;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將可以被判處監禁不少過7年或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
德祖巴哈林亦警告民眾別以身試法,不要在沒有申請執照的情況下,私下藏有槍械或自製獵槍,以免鑄成大錯。
他歡迎民眾若掌握關於有人涉嫌參與非法狩獵活動的情報,可以聯繫京那巴登岸警察總部控制中心089-561890提出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