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董教總教育中心副義務秘書陳紋達稱,以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葉新田為首的代表與董總主席陳大錦為首的代表在上周六會面,以董總決定在新紀元大學學院的停車場及籃球場建立一棟樓一事做交流。
據陳紋達發出的聲明,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要觀點是新紀元的成立是替代被判 「死刑 」後,肩負完成完整的華文教育體系的重責;如今正準備升格成為一所完整的華文大學前進;會議上大家都認同應該攜手合作順利完成任務;這也是華社的共同心愿。
「簡略來說,我方(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認為獨大只是一個信託公司;獨大有義務及責任確保獻地團體的意願得以維護及忠實的予以執行;也即是,此塊地只能用於發展民族教育。董總則表達了對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會的組織架構表示的關心。」
聲明稱,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認同董總提出的應該以法律為基礎,並建議董總成立一個法律小組與他們的律師商討,一勞永逸解決過去留下的不足;不把矛盾留給接班的後代。
聲明提到,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並不反對董總建設綜合大樓,但必須是在合適合理的位置,而且不阻礙新紀元的發展與升格大學的申請,同時建議土地的面積有限,目前的市價高昂,應該建立更高的樓層;建議增加4層樓讓新紀元做課室,不只地盡其用,也讓綜合大廈的建設合理化,不只符合華社的利益;也讓利益最大化;而他們將負責增建費用的差價。
「董總認為增建會對工程的進展導致延誤,不能及時完成。」
不過,聲明認為,這場交流會在華教利益的共識下友好召開,氣氛良好,會議先後由董總主席與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致詞,表達各自對維護華教及共同解決矛盾的決心。
聲明指出,董教總教育中心的代表名單分別為:饒仁毅 (法律顧問)、葉新田、林裕(副主席)、陳紋達、蔡逸平 (義務財政)及莫順宗 (新紀元大學學院校長)、傅琬詩、廖玉霞(行政部);而董總的代表則為:陳大錦、楊應俊(副主席)、莊俊隆(秘書長)、楊才國(副秘書長)、楊安山(財政)、塗興全(中央常務委員)、黃再興(中央委員)、潘光耀(中央委員)、陳貴源(中央委員)、梁勝義(執行長)、鍾偉前(副執行長)及李岳通(產業管理與事務局主任)。
聲明也指出,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在交流會後,即時開檢討會議並認為,展延幾個月讓土地的應用,讓利益最大化是應該做的事,不能因為趕時間而不接納新紀元增加4層樓的建議。
「董總80周年慶典重要,還是華教的最大利益重要?何況可以先把那一棟不受影響的新樓建起來,慶典活動可以在新樓進行,會議決定發信給董總表達看法。」
此外,陳紋達認為,有關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會組織架構,三機構杯葛不委派代表進入董事會是消極的作法;任何修改章程的建議除了得在董事會提出,也得讓出席特大(EGM) 的會員看到三機構的誠意才會被認同,才會投票支持通過。
他認為,出席率是關鍵 ;過去也是因為出席率差才會修改章程把三機構各5位董事會代表根據平均出席率改為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