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警區主任諾徳漢助理總監指出,警方不會進一步調查此案,並表示若對方決定提起民事訴訟,可將此案轉交推事庭。
「這份報告被歸類為『轉交至推事」,沒有涉及刑事,沒有犯罪因素,沒有人被毆打。因此,報案人可將案件轉交推事庭以進行民事訴訟。」
諾徳漢表示,若該記者決定起訴,警方將提供一份表格,他們可自行在推事庭提出訴訟。
他澄清,警方並未將此案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no further action),反之是將其歸類為「轉交推事庭」 (refer to magist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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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做法是轉交推事庭而不是沒有進一步行動,雙方都已錄供和調查結果,(我們才決定)以轉交推事庭的方式來處理。」
他在接受《當今大馬》詢問時表示,雙方都可以將警方的報告轉交推事庭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The Vibes》對警方處理此案的方式感到震驚,並表示在該記者完成錄供後不到1小時,警方便告知她,不會再對此案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惟《The Vibes》認為,該記者遭到粗暴對待,且手機在當場被保安員沒收,僅這兩項罪名均觸犯了《刑事法典》。
「看來金馬區警方急著結案,決定不再調查,甚至在沒有調查之下,也沒有收到來自有關那名保安員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