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表示,巫統特別大會今日以聲浪表決方式,通過了第15屆全國大選後才舉行黨選的動議。
他是在推特上宣布,巫統通過了修改黨章第10.16.1條文的議案,允許最高理事會將黨選展延至大選後的6個月內舉行。
這項動議是由巫統副主席拿督斯里卡立諾丁提出,獲得巫統副主席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的支持,以及出席大會的2586名代表附議通過。
這意味著在來臨的全國大選,巫統的領軍人物是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
卡立諾丁表示,通過巫統特大進行的黨章修訂涉及的是第10.16條、第15.3條和第18.2條。
「只是涉及3個條文、意味著依然每3年舉行一次黨選,如巫統黨章第9.3條所述。新的修訂只是加入了豁免3年進行黨選的條文。」
他說,原本的第10.16條文是最高理事會有權展延各支部、區部及最高理事會的選舉,該日期不能超過應舉行選舉的日期的18個月;而新的第10.16.1條文賦權最高理事會以另一種形式推遲黨選,即在舉行全國大選後的6個月內。
「因此,除了此前允許展延的18個月外,最高理事會之後有權將黨選延期至大選後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視哪個時間較遲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