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被截查帶回警局 網民拍視頻質疑警方權限

2022-05-15     緣分

不滿友人被截查帶回警局 網民拍視頻質疑警方權限不滿友人被截查帶回警局 網民拍視頻質疑警方權限

(新山15日訊) 一名網民疑不滿友人被警方截查後無故帶返警局調查,將過程拍攝為視頻並上傳至社交媒體質疑警方權限,有關貼文隨後引起警方關注,並強調警方有權力截查任何可疑人士。

同時,警方也勸請網民謹慎留言及勿隨意轉發不確實的資訊。

據了解,該段視頻是在昨日傍晚6時許上傳到社交媒體,而引起網民熱議。

根據該段在社交媒體流傳時長9秒的視頻,一名女網民在視頻中稱:「(警察)沒有說明任何情況,(友人)也沒有做任何事情,就突然被叫去警察局,好笑嗎?」

在視頻中,該女網民拍攝到一名紅衣男子返回自己的轎車,準備跟隨警車一同前往警局,同時也清楚拍攝該輛警車的車牌號碼,並要求大家,尤其是律師評評理。

不少網民看了視頻後,認為有可能是事主態度讓警方不滿才被帶返警局,也有網民勸請事主不要隨意將視頻放上社交媒體,若沒有犯錯無需害怕,以免惹禍上身。

該則貼文隨後也引起警方關注,新山北警區主任魯碧雅今早針對此視頻發出文告,做出說明。

她表示,上述事件是在昨日(14日)約下午5時50分,在士姑來皇后花園發生。事件發生時,一輛隸屬於皇后花園警局的巡邏警車截查一名駕駛Hyundai(現代)Elantra型轎車人士。

「該名人士隨後也被帶返皇后花園警局協助調查,並在調查結束後被釋放,該事件被拍成視頻並在社交媒體上流傳。」

針對拍攝該視頻網民的質疑,魯碧雅強調,根據《1967年警察法令》第24(1)(a)條文闡明,警方被賦予截查任何可疑人士的權力。

她說,根據《1959年國家登記法令》第7(1)條文,警方在執行任務時,有權力檢查及抄寫任何人士的身份證資料。

「警方呼籲民眾在社交媒體上謹慎留言及切勿轉發任何不確實的資訊。」

隨後,有關社交媒體專頁的版主也將警方所發出的文告,張貼在留言內,並勸請網民們謹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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